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条件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评选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60%

  (2)未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党纪、校级处分;

  (2)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各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组织本次评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分别按照可参评学生人数的5%、10%、15%评选;

  (2)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3)申请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申请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1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5)申请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30%

  备注:倘若班级排名前列的同学,不满足单科成绩最低分限制,后续同学的奖学金评定等级不晋级递补,相应等级作废;2020级转专业进入的学生回原班级进行参评。

  2.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2)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3)班干部人数按8人计算,按照可参评班干部人数的15%参评(8人/班*15%≈1人/班)。

   备注1:各班须以民主形式,推选1名在2020-2021学年度担任班干部的同学参评社会工作奖学金。

   备注2:在学校或学院团学组织任职的同学,需回到该组织参评,相关工作,请听从各组织所在学校部门或院系负责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老师安排。

  3.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1”。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科研创新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按照可参评人数的1%(2020-2021学年,2018至2020级学生共462人*1%≈5)和2%(462人*2%≈9)进行评定;

  (2)参评科研创新一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年度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含获得国家专利);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3)参评科研创新二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年度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以本校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以及上或者担任所学专业类专著的编委,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备注:以团体名义申报的,需满足团体中各成员该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60%和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的硬性要求,如个别同学不满足,请在申报时,将其剔除,再做申报。

  4.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文体竞赛奖学金设立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按照可参评人数的1%(2020-2021学年,2018至2020级学生共462人*1%≈5)、1%(462人*1%≈5)和2%(462人*2%≈9)评定;

  (2)参评文体竞赛一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在重点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3)参评文体竞赛二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四到六名、集体项目四到六名;或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4)参评文体竞赛三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积极参与校园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参加校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且破校记录;或在校级文艺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个人项目获得比赛一等奖;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学校文体活动作出重要贡献。

  备注:以团体名义申报的,需满足团体中各成员该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60%和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的硬性要求,如个别同学不满足,请在申报时,将其剔除,再做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至“附件6”。学习优秀奖学金学工系统评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班委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落实我校各类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要求,做到对奖励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学金评选程序,并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实行学工系统评审,各班级按照学工系统评审流程在每个环节周密组织,抓好落实,务必通知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参加学工系统评选。

  (四)各班级于10月22日11点之前,将相关材料(各申请表格仅需提供word电子版,科研创新奖学金和文体竞赛奖学金的支撑材料需提交A4复印件一份,并于复印件背面标清申请人/团队负责人姓名、学号、年级、专业)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慎思楼4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ngzihang@cueb.edu.cn,邮件主题为“XX级XX班单项奖学金评选结果”,各独立文件在文件名前添加“(年级专业姓名)”命名该文件,如“(17大数据张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

 

  联 系 人:景子航

  联系电话:83816586

  电子邮箱:jingzihang@cueb.edu.cn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