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参赛项目要求 大赛主题为“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三、比赛方式及奖励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同时,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四、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初赛复赛(6-9月)。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五、校内组织 按照学校要求,本次大赛的校内比赛组织工作由信息学院承办。为了方便学校对参赛团队的组织和辅导,请各团队于5月31日之前到信息学院院办报名。信息学院开通微信公众号(首经信息,微信号:informationschool),校内比赛作品提交时间及安排、参赛团队管理、大赛相关系列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该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希望广大同学踊跃报名参赛,同时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年级组队报名。请参赛团队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诚明楼109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信息学院咨询电话:83951017/83951019/83951052 联系人:刘老师 郭老师 由于报名参赛人数较多,希望同学们尽量于5月中旬前提交报名表。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8/s5672/201603/t20160323_2348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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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16-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