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前老版本)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最终评定时间将于12月初开展。
二、自评程序
1.下发通知:各班面向全体2014级学生及时宣传、讲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附件1。
3、班级统计: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送暂时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人数,填写完成附件2。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三、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摸清学生情况,认真组织学分自评工作。10月18日前将本人填写的附件1、班级填写的附件2、附件3纸质版交慎思412,电子版发送至liuyan@cueb.edu.cn,邮件命名:2014级XX班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所有个人信息放一个文件夹,班级汇总单放,一个压缩包发送邮件)。
每名同学的第二课堂认证的听课本、证明材料也要上交,证明材料订在一起,夹在听课本里面。按照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码放每名同学的材料,然后上交学院。
2、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联系人: 刘艳
联系电话:83952797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学生使用)
附件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汇总表(班级使用)
附件3. 2014级第二学分认定预评汇总2017年9月(班级使用)
附件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2014级
统计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