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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重要通知】统计学院关于硕士学位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的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三点说明: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开题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进行,一般安排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个学期(10月下旬至11月初)进行。

  (2)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一般安排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个学期初(9月中旬)进行。

  (3)硕士学位申请人(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在进行论文送审之前,需要进行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才有资格进行论文送审。预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春季开学后的第一周。

 

  统计学院学位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