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018年4月11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统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宝学
副组长:刘 强
成员:马立平 刘黎明 任 韬 田 瑜
秘书:王 民
(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不能向外界公布,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复试小组指定两人在复试完成后汇总成绩,签字留档。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进入复试最低标准
1、申请考核制:通过学校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的所有考生。
2、普通招考制:2018年通过普通招考分数线的考生。
以下为 2018年统计学普通招考分数线: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50 |
60 |
60 |
175 |
(二)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3、4月16日(周一)上午8:30—10:30 :参加复试的考生空腹到校本部(丰台花乡)校医院进行体检。前一天22:00之后禁止进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体检收费现金106元,校医院一层大厅收费处缴纳。注: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4月16日上午11:00之前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启铸恭温楼2层E段2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5、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6日(周一)下午,慎思楼520
外文文献笔试:13:30—14:30,
统计学综合笔试:15:00—17:00.
注意事项:笔试、面试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6、面试时间与地点:4月17日(周二)上午8:30—12:00,慎思楼425.
7、4月下旬学校研招办公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注: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签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请自行在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在公示期内(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签署好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交至我校研招办,不方便本人送达也可顺丰快递至研招办(其他快递一律拒收,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33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电话010-83951759)。未按时提交录取协议的考生,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8、6月10日之前被我校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三)复试比例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统计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复试比例为1:2。
(四)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四个部分的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两个部分的考核。
1、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课笔试在学科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外文文献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科笔试的参考书目见统计学院网站。
2、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与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主要以题库抽题作答方式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
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分数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40分,综合素质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学科组可以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根据“函调”情况进行评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4、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学术要求须按规定提前公示。
5、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考生的提问、考生的回答要做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7、复试评分要客观、公正、独立,不得受外界或其他因素干扰,不得带有歧视性规定,复试教师要在评分表上签字。
(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作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调剂
1、每个导师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2、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由考生本人申请或导师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进行调剂复试。
(九)信息公开及投诉
1、信息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ueb.edu.cn/yz/),学院网站和其他指定的公示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2、举报电子邮箱:jw@cueb.edu.cn;举报电话:83952128;受理举报部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10007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十)学院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王老师 电话:83951031 办公室:慎思楼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