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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请有申请假期留宿的同学按时间做好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封楼及开楼时间

  (一)假期封楼时间:1月18日12:00

  (二)开楼时间:1月31日12:00

  (三)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校内5号宿舍楼、华侨公寓不封楼。

  二、申请住宿审核程序

  (一)学生申请:12月30日8:30-11:30及13:30-16:30,由本人到各学院(慎思楼412室)领取并当场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

  (二)学院审批:12月30日8:30-11:30及13:30-16:30,学生填写申请表完毕后,进行审批。

  (三)学生处审批备案:12月30日早8:30至1月3日下午15:00(每日中午11:30-13:30除外),学生持学院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室)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四)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2月30日早8:30至1月3日下午15:00(每日中午11:30-13:30除外),学生持经学院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为各楼宇值班室。过期将不予办理。

  (五)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封楼期间需要留宿的学生,搬家时间请与所在宿舍值班室进行沟通。

  (六)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子轩  83816557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