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本科生: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生工作部(处)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8级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日期:202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辅导员审核日期:2022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学校终审日期:2022年4月21日至4月22日
公示日期: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三、认定方式
通过“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系统”进行申报及认定
校内登录地址:“校园门户(http://mh.cueb.edu.cn/portal/home)”-“学工系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校外登录地址:“vpn(https://webvpn.cueb.edu.cn/)”-“综合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学院及相关认定部门数据导入
目前已完成学生相关数据导入,由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员通过系统后台直接导入相关认定项目信息后,学生即可获得相应的分值认定,可直接在本人账号内查看。
(二)学生申报
学生自202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登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系统”查看已经认定的项目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申报。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自2022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对学生补充申报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
(四)学校终审
2022年4月21日至4月22日学校根据审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成绩公示
学生于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可自行登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系统”查看成绩。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辅导员,逾期不再进行补录。
(六)成绩录入
学生工作部(处)将在成绩公示后,把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录入成绩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位高度重视,按期提交材料,各模块获得的累计分值达到4分值及以上才能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二)各位应知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所提交材料应是有个人姓名且盖章的奖状、说明、官方截图。
(联系人:景子航;联系电话:83816586)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试行)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