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局、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申报1-3名候选人,后经学校统一答辩评选,确定最终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
二、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2年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详见“3.突出表现要求”),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3、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工作安排
1、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9月19日21:00前发到邮箱jingzihang@cueb.edu.cn。材料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5);
(2)《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附件4、附件6);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信息表》(附件2);
(4)国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纸质版材料于9月20日9:00前报送至慎思楼412,具体要求: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正反打印);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及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同学可根据支撑材料目录提供。
(联系人:景子航;联系电话:010-83816586)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