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1级毕业生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21级毕业生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1日

  学院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20日

  学生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4日

  学校终审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三、认定方式

通过“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进行申报及认定。

网址http://219.224.71.66:8089/或者登录学工系统点击“创新创业学分”。

四、认定程序

1.学院及相关认定部门数据导入

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由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员通过系统后台直接导入相关认定项目信息后,学生即可获得相应的分值认定,可直接在本人账号内查看。学院特色项目同时进行备案。

2.学生申报

学生自2024年12月9日-12月11日登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查看已经认定的项目信息,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申报

3.学院审核

各学院自2024年12月12日-12月20日对于学生补充申报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

4.学生确认

学生于2024年12月21日-12月24日登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进行确认

5.学校终审

各学院于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对于学生确认中反馈问题情况进行核实解决,达到本学院本学期申请同学全部确认。学校根据审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成绩录入

学生处将终审后成绩录入成绩系统。

7.补认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报的或未达到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格”标准的同学,可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补认申请及相应认定材料进行创新创业学分的补充认定(材料交至学院),具体流程另行通知。注:补充认定成绩最高为及格

五、工作要求

  1、创新创业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同学要高度重视,按时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2、学分认定办法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3.如对认定项目有疑问,可以前来博学楼东南角就业指导中心询问。

  联系人:姚明涵;联系方式:yaominghan@cueb.edu.cn。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