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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关于推荐大学生参加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将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关于推荐大学生参加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有意愿申报者,请于9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陈子轩

  联系方式:chenzixuan@cueb.edu.cn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关于推荐大学生参加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六)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二、荣誉设置

  教育部拟遴选10名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报送中央有关部门,遴选“大学生年度人物”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30名,入围若干名。

  我校将推荐1名优秀大学生参加此次评选展示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每学院重点推荐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人选,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组织推选(9月18日)。报送至学校后,组织评审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定1名推荐人选。

  (三)结果公示及上报。推荐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按要求上报北京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自愿的原则进行推荐。

  (二)各学院推荐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学院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学院推荐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

  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