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教资财〔2023〕24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收集工作。
一、信息收集工作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目前尚未退役复学的,填写附件1;
2.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填写附件3。
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申请工作
(本学年提交过申请表的同学,不用重复申报)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尚未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的,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资助,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2.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退役复学的,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减免,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例:学制四年,学生大二结束后入伍,退役后复学读大三,对于学生未缴纳的未来两年学费进行减免,一年一申请。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后方可申请学费减免。
3.先服兵役,退役后再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填写附件2(若无,不用填写),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资助,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11月1日16:30前,将电子版附件1、2、3发送至:yaominghan@cueb.edu.cn
纸质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慎思412。
联系人:姚明涵
电话:83816586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