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请于4月24日中午11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aominghan@cueb.edu.cn,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证明材料(要求材料齐全,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
联系人:姚明涵
联系电话:83816586
电子邮箱:yaominghan@cueb.edu.cn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