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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系主任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2、学院成立创新和科研能力答辩小组,负责实施推免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项的审核鉴定。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系主任、教授代表、硕士生导师代表共5-7人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二、推荐办法与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2、成绩审核。学院将对照培养方案核对各门必修课成绩,对于未如期完成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课学习这将取消申请资格。

3、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奖励加分、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依据《实施办法》执行。团队竞赛项目且有负责人的,负责人加70%,参加者加30%;对于数学建模无明确负责人的,加分按平均计算。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学校通知要求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加分审核鉴定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公示5天。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4、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学院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90%+思想品德成绩×10%+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并向学校保送推荐材料。   

三、名额分配

1、学院坚持政策的连贯性,推免名单按学校给定名额和申请学生考评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分配。

2、考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附加分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上述三项成绩均相同,按照科研和创新能力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递补规则

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并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如有放弃推免资格学生,学院按照考评成绩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五、咨询渠道

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83952186咨询(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六、本工作方案由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