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2017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全面地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2017届毕业生在校四年期间各项表现的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将制作成绩证明,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成绩在85分(含)以上的核定成绩为优秀;测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良好;测评成绩在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不合格。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致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中午11点前纸质版材料(每名同学需要提交加分项的复印件,不提交的同学不给予加分)交慎思412,电子版的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发liuyan@cueb.edu.cn
联系人: 刘艳 联系电话:83952797
统计学院 2017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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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17-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