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推进“基层聚力工程”,有效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开展校级“十佳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6年4月12日至4月22日 二、 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本专科生班级均可参评 三、 评选标准 1.开展思想建设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班级成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2.加强学风建设,注重加强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班级整体学风优良,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考试作弊违纪情况。 3.班级干部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级凝聚力强、引导力强,较好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积极构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市、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在所属院系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曾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我的班级我的家”示范班集体等荣誉称号,或参加班级最佳集体活动展示大赛并获奖的班级优先考虑。 四、 工作安排 活动分为班级申报、院系初评、展示答辩、公示与颁奖等几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班级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班级即可向所属院系报名。报名的班级需填写《2016年度校级“十佳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班级展示视频与相关申报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班级文化作品等)。展示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 (二)院系初评:各院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对报名班级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班级建设的实际情况。 (三)展示答辩:学生工作部(处)对各院系院系推荐的班级进行复核,并组织展示答辩会,确定校级“十佳班集体”获奖名单。展示答辩会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颁奖:学生工作部(处)将“十佳班集体”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班级,颁发校级“十佳班集体”荣誉证书,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十佳班集体”评选并给予一定的班级建设经费支持。 注: 有意向申报的班级请与辅导员龚宇老师联系,并在4月2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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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16-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