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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依据各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名额为11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不含26级新生)

5.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应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前40%(含40%);对成绩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证明。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对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学院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审核。

5.学生处对学院提交材料审核汇总后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上报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四、报送要求

1、报送安排:于2026年10月23日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作为附件(无需压缩)发送至邮箱:miyier1320@126.com,邮件主题及材料同步命名为“20XX级+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慎思楼407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仔细阅读规范填写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4)审查证明PDF扫描件(综测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之间的学生)。

3、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学校自助机打印版)。

(2)审查证明(综测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之间的学生)。

 

联 系 人:米伊尔

联系电话:83816557

联系邮箱:miyier1320@126.com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规范填写说明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