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先进班集体 |
优良学风班 |
统计学院 |
12 |
19 |
1 |
1 |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申报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
2017年11月13日中午12:30携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慎思412,随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3分钟。电子版发送:tjxy412@163.com
2.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2017年11月13日下午2点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慎思412,电子版发送:tjxy412@163.com
联系电话:83952797。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表格
统计学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