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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各班级: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优良学风班

统计学院

12

19

1

1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申报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

2017年11月13日中午12:30携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慎思412,随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3分钟。电子版发送:tjxy412@163.com

2.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2017年11月13日下午2点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慎思412,电子版发送:tjxy412@163.com

联系电话:83952797。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表格

 

 

                                           统计学院

                                         2017年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