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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关于开展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4级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17年11月至12月7日

三、认定程序

1. 学生申报:由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等),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慎思412

请各班班长、支书将本班结果和所有材料(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均夹在本人第二课堂本子中,班级汇总表单独放置)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1日下午2点之前交至慎思412,随后学院启动院级认定工作。

电子版申请表按照“学号+班级+姓名”进行命名,班级汇总表按照“XX班级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全部放在一个文件中,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2月1日下午2点发到tjxy412@163.com邮箱中。

2. 学院认定:

(1)审核:各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成立评定小组,根据学生上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评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

(2)公示:评定结束后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如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反馈调查结果。

(3)上报:将公示无异议的信息汇总录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

3.成绩录入: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结果,将结果汇总后统一公示5天。无异议后统一录入成绩系统。

4.学生对认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有异议时,可以向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学院复核后仍存异议者,可由学生处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2、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联系人:  刘艳  

联系电话:83952797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使用)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班级使用)

 

统计学院

2017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