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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统计学院团委关于做好校级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首经贸团〔2025〕3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学院团委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25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员和团支部。不包括2024年9月入学的团员和团支部。

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一)名额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优秀团员以团员人数的5%为上线测算(含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人数)。各支部名额见附件1

(二)标准

1.评选年度内未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

3.团龄在1年以上。

4.评选年度内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申报的团员应主动向本支部提出申请。各支部内以公平、民主、公开的方式决定本支部推荐名单,并指导被推荐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2)。

三、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一)名额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统计学院团委共有本科生团干部名额5个,研究生团干部名额2个。

(二)要求

1.评选年度内未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

2.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并无成绩不及格科目。

3. 团龄在1年以上。

4.评选年度内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申报的支部应主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学院团委将在分团委委员会讨论研究推荐名单。

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一)名额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红旗团支部以团支部总数的10%为评选上限。统计学院各本科生班支部有1个名额; 各研究生班支部有1个名额。

(二)要求

1.评选年度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2.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

3.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申报的支部应主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件4)、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和团支部工作手册。学院团委将在分团委委员会讨论研究推荐名单。

五、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一)对象

2024年度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名额

统计学院共有1个名额。

(三)要求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申报的团员应主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学院团委将在分团委委员会讨论研究推荐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支部在决定推荐优秀团员名单过程中,必须采用公平、公正、民主的方式,应以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无记名形式对申请人投票产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应在支部内进行全范围公示。

二是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1时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aominghan@cueb.edu.cn,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标题”。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评选材料,应以支部为单位发送(不接收个人邮件报送);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评选材料,请个人直接报送。邮件命名格式为“××班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材料”或“××(支部名称或姓名)红旗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三是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签字的部分,必须放置手写签名图片。

四是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不得重复申报

五是学院团委将对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结束后,评选结果将被报送至校团委。

六是校团委将组成评选工作复核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个人和集体,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所在学院的该名额(无递补)。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