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结合我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包含本科生和专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
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并盖学院公章。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6、个人申请截止到5月24日上午11点,随后进行学院内部评选阶段。
1、纸质版: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一份(格式见附件4,教务处查询成绩网页,鼠标右键“打印”即可)
2、电子版: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学院—姓名—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命名)
(2)《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 (以“学院—姓名—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命名)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5月24日11: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慎思41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tjxy412@163.com 邮件命名格式:14XX班+姓名+申请优秀毕业生材料,所有材料做成一个压缩包。
统计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