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强化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校园管理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现计划开放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具有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社交能力,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开展工作;
4.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5.学生成绩合格及以上,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勤工助学工作;
6.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岗位招聘
(1)学生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21日
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线上申请,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端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板块进行岗位申请。
(2)学院审批
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本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取的原则,对学生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计酬标准
(1)发放标准
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发放金额不超过300元,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发放金额不超过150元。
(2)发放时间
岗位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学院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用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报送至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审核后统一报至财务处,财务处于每月20日后将报酬发放至学生在财务系统维护的银行卡中。
五、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接受学院和资助中心的双重考核。学院负责对上岗学生的日常考核,资助中心进行抽查。考核合格者准予发放当月勤工助学补助并继续留在岗位工作;不合格者停止发放补助,并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2)学期考核
每学期末学院对本单位固定岗勤工助学学生就学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院根据学生学期表现综合评定。
联系人: 米伊尔
联系电话:010-83816586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