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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校团委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总结我校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成果,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优表彰,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成果,广泛分享社会实践体会,切实地帮助广大同学在实践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二、评选项目及说明

(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1支)

此奖项颁发给社会实践内容围绕活动主题,准备工作完善,实践过程周密有效,成果突出,经费使用合理的社会实践团队。需按要求提供活动照片和PPT或视频。

(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3人)

此奖项颁发给在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实践团成员,发挥良好的组织与带头作用,有突出的先进事迹,积极响应学校要求,树立了良好的首经贸学子形象。

(三)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1支)

此奖项颁发给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教育价值、纪念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优秀成果。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尊重客观事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四)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2人)

此奖项颁发给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能尽职尽责地提供专业指导,亲自随队参与实践活动,所带领的实践团取得显著成果的党政领导、团学干部及专业指导教师。优秀团队和优秀成果的指导教师可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五)最佳社会实践风采奖(学院推荐1支团队参加学校展示,全校共选出10支团队)

此奖项颁发给参加学校社会实践成果汇报会展示的团队,要求实践团队调研故事丰富,研究亮点突出,展示方式新颖。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请认真填写《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

2.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请认真填写《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

3.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

请认真填写《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5)。

4.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请认真填写《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6),优秀团队和优秀成果的指导教师可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5.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最佳社会实践风采奖

请认真填写《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最佳社会实践风采奖申报表》(附件7),全校评选数量不超过10项。每个学院限报一个团队,自愿参评。

以上奖项评选标准见附件2《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社会实践工作评优奖励办法(试行)》。

四、评选方式

1.最佳社会实践风采奖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申报的集体与个人根据校团委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表格或参与答辩评选。

2.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实行学院推荐的方式。各学院成立评审组,评选汇总后上报结果至校团委。

3.校团委对所有奖项的申报材料审核并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和个人,请将纸质版申报表于10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报慎思412,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tjxy412@163.com ,申报表请在文件名中注明“奖项名-学院名/团队(个人)名”,邮件命名方式“奖项名-学院名/团队(个人)名”。

 

附件2: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社会实践工作评优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3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4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5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6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7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最佳社会实践风采奖申报表

 

           统计学院分团委

20161028

作者: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