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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奋发进取的爱国精神,切实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提升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首经贸党发〔2018〕48号),现将202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先进评选内容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校团龄满一年的团员(不含2025年9月入学的新生团员)。

单位名称

优秀团员数

优秀团干部数

优秀团支部数

本科生

研究生

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

研究生

统院

21

8

3

6

2

2

1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胸怀“国之大者”、心系强国建设、投身首都发展。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不怕困难,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均在70分以上。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7)凡在评选年度中,受过党、团和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团员不得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其中,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扎根祖国大地、服务强国建设与首都发展的热情,对在2025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与者、组织者,单列评优名额予以表彰。除满足以上评选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者。全程参与实践活动,态度端正、工作主动,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彰显良好先锋示范作用。

(2)组织者。工作认真负责、组织协调有力,活动方案周密、过程规范有序,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实践成效显著,取得积极社会效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范围

在评选年度担任团干部的团员,原则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满一年。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胸怀“国之大者”、心系强国建设、投身首都发展。

(2)工作能力优。熟知工作岗位业务知识,能够正确的领会上级党团组织及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意图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共青团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能够积极主动、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工作作风优。工作求真务实,办事出以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诚实守信、踏实肯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4)模范作用优。注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发展,刻苦学习,成绩较好(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6)凡在评选的年度中,受过党、团和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团员不得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三)红旗团支部

1.评选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团支部,不包括2025年9月新成立的团支部。

2.评选条件

组织建设

(1)团支部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团支部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照片、声像等资料,且资料保存系统、完好;能够很好的执行支部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定的工作制度;团员证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能够规范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能够按时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团籍管理及团费收缴等工作;能够认真宣传并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主动配合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班风、学风良好(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思想教育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向党组织递交入党志愿书的人数占团员总数的比例较高,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

(3)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团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4)能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支部基础工作

(1)坚持开展主题鲜明、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包括三会两制一课);

(2)基础文明建设情况良好(包括宿舍卫生、组织纪律性等);

(3)能够积极配合校院组织的活动;

(4)支部或团员有其他突出事迹或成果。

凡在评选的年度中,受过党、团和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团员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团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团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组成。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委员、班主任及各团支部书记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推荐将拟荐候选人申请材料推报到团员所在团组织。4月7日,教学单位团组织、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开展评选。复核通过后,校团委向各单位团组织通报复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4月8日(周三)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送geruilin@cueb.edu.cn,纸质版交至博远楼三层332葛老师处。

1.优秀共青团员。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附件2),只交电子版。2025年学习成绩单交纸质版。

2.优秀共青团干部。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只交电子版。2025年学习成绩单交纸质版。

3.红旗团支部。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件4),只交电子版。撰写一份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无需签章,格式参考附件5),只交电子版。交团支部工作手册纸质版。